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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09年122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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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国税函[2009]212号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2026-04-26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冀国税函[2009]212号 2009-6-25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转发给你们,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冀国税发[2009]44号),做出以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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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09]122号解读:明确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条件2026-04-26非营利组织由于不以营利为目的,因此,在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中也给予了其相应的税收优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为免税收入。那么,哪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是免税收入呢?财税[2009]122号 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 对此进行了明确。 财税[2009]122号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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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09]12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2026-04-26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122号 2009-11-11 税屋提示—— 该文连同财税[2009]123号发出后受到广泛质疑: 1、与上位法产生抵触。两条规范性文件对《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第4项做了限缩性解释,使得部分原本应该免税的所得,被纳入了征税范围,违背了上位法。行政机关解释法律不得创造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