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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8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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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局总局公告2018年18号,以下简称“18号公告”)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 这个进项税还能在小规模申报的时候进行抵扣吗,具体填写在什么地方,2026-04-26不能抵扣,这个是后续要是万一转一般纳税人还是可以继续抵扣的,小规模不能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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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政策延期]2026-04-2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政策延期]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 2018-04-20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本法规中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期限,延期到2020年12月31日前,转登记的具体条件,请看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