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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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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相关案例裁判2026-04-26根据相关的案例,可以总结出以下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相关的案例的相关规定与实践情况: 出口企业必须在退(免)税申报截止日内收汇并相关的案例,这是国家退税的前提条件。如(2019)浙02民终263号中提到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相关的案例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以及(2019)浙72民初948号所述,若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收汇,应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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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2026-04-2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 2013-06-09 税屋提示——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本法规自2022年6月21日起全文废止。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