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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10 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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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156号文件执行情况评析2026-04-26建筑业156号文件执行近半年时间了,各基层税务机关和建筑企业不断博弈,对文件中各条款出现了一些意想不到的理解和做法,虽然可能有悖于总局文件制定的初衷,但切实缓解了一些征纳矛盾,介绍给大家,供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10]156号 2010-04-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加强对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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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10]15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条款废止]2026-04-2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条款废止] 国税函[2010]156号 2010-4-19 税屋提示——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事项实行容缺办理和进一步精简涉税费资料报送的公告,本法规第七条自2023年2月1日起条款废止。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