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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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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新建商品房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分析2026-04-26近日,某税务机关在实施纳税评估时,通过大数据比对分析发现某金融企业2018年6月存在购置新建商品房并缴纳契税办理权属登记的行为,但同期未见房产税源新增登记信息,可能存在取得新购置房产未按规定缴纳房产税风险。 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发送了风险提示提醒函,纳税人回函表示该房产已购置但装修、消防工程等未完工,仍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按照税法“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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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截止时间全解析2026-04-26一、自建房屋 根据《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第8号)的规定: 1.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这里“建成”的概念可理解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结转为“固定资产”科目,或者实际投入使用。 2.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