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2016年42号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解读: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2026-04-26(五)修改同期资料的准备要求 本公告将同期资料分为三种,分别是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企业只要满足其中一种文档的准备条件就需要准备该种同期资料,存在企业需要准备多种文档的可能性。 1.年度发生跨境关联交易且合并企业财务报表的最终控股企业所属企业集团已准备主体文档,或者年度关联交易总额超过10亿元的企业,应当准备主体文档。主体文档主要披露最终控股企业所属企业集团的全球业务整体情况。 2...
-
如何理解42号公告中的五大关联交易类型——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42号公告解读之六2026-04-2642号公告第四条将关联交易类型分为有形资产转让、金融资产转让、无形资产转让、资金融通和劳务交易五大类,其中金融资产转让为新增类型,而且也没有了“其他交易类型”这一兜底条款;同时本条中又将每一类型细分为若干小类进行了例举,但是本条仅仅只是对每一类型进行了简单无穷尽的例举而已,并没有对每一例举类型的属性进行任何说明或界定...
-
2016年42号公告对企业关联申报及同期资料管理的重大变化和影响2026-04-26编者按: 2016年6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以下简称“42号公告”),对企业关联申报义务、同期资料管理、关联关系的认定、关联交易的类型等诸多核心内容作出了重大调整和修订,直接废止了《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以下简称“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第二章...
-
42号公告之关联关系的解读——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42号公告解读之五2026-04-2642号公告第二条规定: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具有以下表中七种关系之一的就构成关联关系,表中的A、B、C、D、E、F、G为新版关联申报表中填写的“关联关系类型”代码。 代码 关系 具体判断条件 A 股权关系 一方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双方直接或者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 如果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
-
如何准确理解42号公告中同期资料准备的门槛——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42号公告解读之七2026-04-2642号公告第十条规定:企业应当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靠前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按纳税年度准备并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其关联交易的同期资料。同期资料包括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三层文档。而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及第十八条则分别对该三层文档准备的门槛及豁免情形进行了规定。下面分别对该四条规定进行分析解读,以帮助大家准确理解同期资料准备的门槛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