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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2018年18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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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8号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办税事项同城通办和省内通办的公告[部分修订]2026-04-26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办税事项同城通办和省内通办的公告[部分修订]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8号 2018-09-30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行省内跨区域涉税事项通办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法规中的业务范围、受理场所范围按本通知更新执行,其他公告内容仍然有效。 为贯彻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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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8号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征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公告2026-04-26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征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8号 2018-12-25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相关部署,自2019年1月1日起,深圳市范围内(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关事业单位应于每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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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这些地方还需要明确2026-04-26前两天,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文件,逢考说税也在公众号进行了重点内容解读,不过,部分内容仍然存在有需要进一步明确的地方。 一、 将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和留抵税额转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的做法,需要修改或者进一步明确。 (一)与现行会计制度要求不符。 按照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