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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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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政策存在漏洞2026-04-2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第18号)对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形成的留抵税额以及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如何处理作如下规定: “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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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能否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税收政策2026-04-2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以下简称财税165号《通知》)第五条规定:“纳税人一经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问题继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3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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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热点问题解读2026-04-26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推出了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税收减免措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随后下发文件贯彻落实此项决策部署。其中“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政策规定,吸引了许多小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的强烈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