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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2018年第10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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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通告2019年第10号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推行微信缴纳车船税的通告2026-04-26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推行微信缴纳车船税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通告2019年第10号 2019-12-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 对于挂车、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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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国税函[2010]87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补充规定废止]2026-04-26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补充规定废止] 京国税函〔2010〕87号 2010-08-11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自2014年02月13日,本法规北京市规定部分失效。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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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公告2017年第10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公告2026-04-26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公告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公告2017年第10号 2017-8-1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以下简称“38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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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0号 北京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企业所得税若干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26-04-26北京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企业所得税若干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0号 2015-04-20 为了规范执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0号,以下简称10号公告)等相关规定,现将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公告如下: 需全文废止或补充内容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3件,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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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0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重新核定2017年试点纳税人采取“成本法”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的公告2026-04-26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重新核定2017年试点纳税人采取“成本法”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的公告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0号 2018-04-08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