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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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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2016年第76号公告深度解读:暴力虚开与异常抵扣、法律依据与执法困境2026-04-2676号公告深度解读(上):暴力虚开与异常抵扣 2016年12月1日,税务总局出台了76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该公告规定:接受异常增值税抵扣凭证的下游企业,在未经核实前,一律不得抵扣进项税金,或暂缓抵扣,或进项转出,或提供退税担保。经核实,符合规定的,可继续申报抵扣或解除担保。这种先处理,后核实的规定一经出台,在财税圈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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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2016年76号公告理解上的10个误区2026-04-26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误区一:对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调查核实前就进行进项转出没有法律依据 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第九条授权,不符合总局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误区二:39号公告否定“进销连坐”,76号公告回到了上游违法后果由下游承担的老路。 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