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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 2008 30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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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发计字[2003]38号 科学技术部 外经贸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2003版《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的通知2026-04-26科学技术部 外经贸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2003版《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的通知 国科发计字[2003]38号 2003-1-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外经贸厅(委、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各直属机构科技司: 为适应高新技术及产品的快速发展,扩大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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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国税发[2008]30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通知2026-04-26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通知 粤国税发[2008]30号 2008-3-10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通知》(国税发[2007]13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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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2008]30号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2026-04-26第七条 实行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由税务机关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主营项目应为纳税人所有经营项目中,收入总额或者成本(费用)支出额或者耗用原材料、燃料、动力数量所占比重最大的项目。 第八条 应税所得率按下表规定的幅度标准确定: 行 业 应税所得率(%) 农、林、牧、渔业 3-10 制造业 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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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2008]30号解读:新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2026-04-262008年3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30号)(以下简称“新《核定征收办法》”的通知,就新企业所得税法施行后对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作出了新的规定,此前,国家税务总局曾在2000年下发过《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国税发[2000]38号)已失效对内资企业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进行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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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2008]30号: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的税收政策2026-04-261、纳税人在哪些情况下可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第030号)文件的规定,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