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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大病救助范围

网络转载 2024-07-11 22:07:25

民政大病救助范围

社会救助是我国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之一。它包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灾害救助、医疗救助、农村特困户救助、五保供养、失业救助、教育救助、法律援助等内容。那么,民政大病救助范围是什么?

本站小编介绍,社会救助对象主要是城乡困难群体,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因遭受自然灾害需要给予救济的灾民等。当前我国社会救助事务日渐紧迫和突出,社会救助制度亟待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

健全覆盖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等困难群体的梯度医疗救助制度。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提供门急诊和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救助,对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提供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救助,继续资助困难人员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保障计划。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一步加大医疗救助力度,逐步拓展医疗救助覆盖范围,逐步提高救助比例,逐步取消救助资金限额。加强医疗救助和基本医疗保险在经办管理方面的衔接,改进各项制度的结算办法,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管理服务。

为保证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研究探索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收治救助对象的医疗机构对其紧急救治所发生的费用,可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补助。同时,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搞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与工伤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制度等的衔接。把握好政府引导与发展社会医疗慈善、基金管理与利用第三方专业化服务的关系,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并逐步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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