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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读“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会计科目的账务处理

网络转载 2024-11-04 00:50:40

一、案例:

2016年9月份税务局在对某公司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2015年度1月份将购入的一批已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办公设备记入“管理费用”账户,金额达到160万元,当时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160万元

    贷:银行存款         160万元

以上账务处理属于错帐。

二、调账:

 (1) 调整2015年1月份12#凭证

借:固定资产-办公设备   160万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60万元

(2)补提11个月折旧(残值率若按照10%,年限10年折旧)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3.20万元

    贷:累计折旧            13.20万元

(3)补提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160-13.2)万元*25%=36.70万元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6.70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6.70万元

(4)结转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10.10万元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10.10万元

如需要补提法定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11.01万元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11.01万元

     结转利润分配明细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1.01万元

    贷: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11.01万元

三、解读:

(1)“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指企业对以前年度多计或少计的盈亏数额所进行的调整,以使其不至于影响到本年度利润总额。

(2)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要调整的是以前年度的重要差错,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既不是损益类科目,也不是权益类,它作为损益类项目的过渡性科目,其余额最终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3)“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金额不体现在本期利润表上,而是体现在未分配利润中。

(4)“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最终结转后无余额。

(5)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不需要设置二级明细科目,使用一级科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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