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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上线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上线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2018-12-29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个人所得税部分,以下简称ITS)于2018年12月31日上线。ITS面向税务大厅端、扣缴客户端、手机端、网页端四个渠道,业务范围涉及登记(采集)、申报、优惠、征收、证明、会统核算、查询统计。
一、税务大厅端:面向税务人员的业务办理渠道,与金税三期统一门户,支持依申请的办税业务、依职权的日常管理业务办理。
二、扣缴客户端:面向扣缴单位办税人员的远程业务办理渠道,主要支持办税人员实名、个税预扣预缴申报和缴税业务办理。
三、手机端:直接面向自然人纳税人的远程业务办理渠道,采用手机APP形式,主要支持个人实名注册、个税预扣预缴申报和缴税业务办理。
四、网页端:直接面向自然人纳税人的远程业务办理渠道,与电子税务局集成,主要支持个人实名注册、个税预扣预缴申报和缴税业务办理。
使用ITS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可以通过各级税务局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各县税务局靠前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了解相关应用功能。在应用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请联系当地税务机关或“12366”服务热线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将于2019年1月23日20:00至2019年1月31日0:00进行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并库,请关注相关公告有关ITS的事项。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2018年12月29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上线的公告》的解读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个人所得税部分,以下简称ITS)于2018年12月31日上线。本公告对ITS上线时间和内容安排进行了明确。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1.明确了业务范围。ITS业务范围涉及登记(采集)、申报、优惠、征收、证明、会统核算、查询统计。
2.明确了四个渠道的具体功能。税务大厅端是面向税务人员的业务办理渠道,扣缴客户端是面向扣缴单位办税人员的远程业务办理渠道,手机端是直接面向自然人纳税人的远程业务办理渠道,网页端是直接面向自然人纳税人的远程业务办理渠道。
3.明确了ITS应用服务渠道。使用ITS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可以通过税务局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县税务局靠前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了解相关应用功能。在应用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联系当地税务机关或“12366”服务热线咨询。
4.明确了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并库期间的注意事项。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将于2019年1月23日20:00至2019年1月31日0:00进行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并库,可以关注相关公告有关ITS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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