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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大连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关于明确2020年1月份社保费缴费受理时限的通知

网络转载 2024-11-04 01:36:27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明确2020年1月份社保费缴费受理时限的通知

各缴费人:

  受1月份春节放假影响,结合工作实际,社保、医保、税务部门共同确定了2020年1月份社保费缴费受理时限,现通知如下:

  一、企业缴费

  (一)委托划款缴费:截至日期为1月22日17点;

  (二)支票缴费:税务部门受理支票背书及银行受理支票截至日期为1月22日;

  (三)现金缴费:银行受理截至日期为1月31日11时30分;

  (四)电汇缴费:截至日期为1月21日;

  (五)POS缴费:截至日期为1月31日11时30分。

  二、机关事业单位缴费

  社保费缴费截至日期为1月21日17点;年金缴费截至日期为1月15日。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养老、医疗批扣缴费截至日期为1月29日;养老、医疗窗口划卡缴费截至日期为1月31日。

  四、城乡居民缴费

  城乡居民两险通过银行、税务窗口缴费截至日期为1月31日。

  此通知。

大连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大连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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