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表:住房租金支出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表-住房租金支出政策适用条件: 1.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无自有住房; 2.本人及配偶扣除年度未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3.本人及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该扣除年度配偶未享受过住房租金支出扣除。 不符合上述条件者请勿填写本页,否则可能导致政策适用错误,影响个人纳税信用甚至违反税收法律。 已填写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信息的请勿填写本页,否则可能导致信息导入失败,无法享受政策。 | ||||||||||
序号 | *主要工作省份 | *主要工作城市 | 出租方信息 | *住房坐落地址 | 租赁信息 | |||||
*类型 | *出租方姓名 (组织名称) | 出租方 证件类型 | ****件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住房租赁合同编号 | *租 赁 期 起 | *租 赁 期 止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税务总局释疑:纳税人专扣信息31日起可用手机APP申报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
一、扣除条件:四个条件
(一)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
(二)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即:本人或配偶,在双方主要工作的城市都没有自有住房。
(三)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即: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四)签订了住房租赁合同、协议,已经实际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
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二、扣除标准:三个标准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1500元/月;
(二)除靠前项所列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1100元/月;
(三)除靠前项所列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800元/月。
三、扣除方法:
(一)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二)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四、留存资料: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
五、文件解读
(一)自有住房。
1. 纳税人及其配偶名义下的住房。与“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不同的是,不考虑该住房是否是纳税人及其配偶单独或共同贷款所购的;
2. 商业门面、写字楼等非住宅房应不属于自有住房;
3. 所购的小产权住房是否属于自有住房,有待明确。在未明确的情况下,应视为无自有住房。
(二)主要工作城市。
其实,文件只明确了“城市”,而未明确“主要工作”。
1. 城市。“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明确了城市级别、区域范围。
(1)省直管县问题:县由省直管后,并未改变该县所归属的、原所在地级市的行政区域。县级行政区域的划转调整,需经国务院正式批准。省直管县仍属于所在地级市(地区、州、盟)的行政区域范围。
(2)“飞地”问题:由于资源配置等原因,一些地级市在其他地级市有一块行政区域,俗称“飞地”。按文件理解,“飞地”仍是按其归属的行政区域来确认。
2. 主要工作。如:张某工作单位总公司在广州,经常派驻深圳子公司工作,如何确认主要工作城市:是按各地工作时间的长短,还是按发放工资的单位?有的在派驻期间,总公司发基本工资,由子公司考核发奖金等。有待明确。
(三)住房租金支出。住在酒店式公寓、职工宿舍所发生的居住支出,是否属于住房租金支出?按照其实质来理解,应属于住房租金,只要其实际支付租金,最好签订一份租赁合同。
(四)承租人。扣除方必须是承租人,必须要在租房合同上签字。
如果张某先租赁一套住房,后与王某合租,王某分摊了一半租金且王某也符合扣除条件,如何处理?如果双方与房东重新签订合同,当然没问题。如果王某只是与张某签订了租赁合同,扣缴义务人收到后应如何处理?有待明确。
六、实例说明
例1. 张某未婚,在广州工作,在广州没有自己名义的住房,其实际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扣除。
不考虑其父母、兄弟姊妹是否在广州有房,不考虑张某在广州之外是否有房。如果张某在广州所辖的县、区有住房,不得扣除。
例2. 张某已婚,夫妻均在广州工作,在广州没有夫妻两人名义的住房,夫妻租一套住房,由签订合同的且只能由一方来扣除;
如果妻子在广州另外租房,只能选择一方扣除;
如果其妻在深圳工作,在深圳已购住房,其妻不得扣住房租金,张某可扣;在深圳无房,夫妻均可分别扣住房租金。
例3. 张某在广州工作,妻子在深圳工作,两地均租赁住房,婚后在深圳购房且符合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规定。有两种扣除方法选择且只能二选一:一是夫妻分别按住房租金扣除;二是由一方按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原创: 老税官
其他文章
-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 财综[2013]102号:“文化事业建设费”再出新规
-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致个人所得税扣缴单位的一封信
-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 京医保发[2020]11号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
-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比较(利润表)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的通告
-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列名大企业名册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的公告
- 青发改价格[2017]475号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水利厅 关于我省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2023年平均工资出炉,哪些行业收入增长快?
- 从三个IPO案例探讨如何清晰界定“单项履约义务”
- 国税办发[2006]84号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减免税审批工作规程》的通知
- 税总函[2019]8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退税率文库2019B版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行2016年印花税票的公告
- 财会[2017]22号文解读:新收入会计准则
- 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闽地税[2017]90号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转变税收征管方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