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财税[2015]7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76号 2015-06-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宁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研究,现就石油天然气(含页岩气、煤层气)生产企业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下列石油天然气生产建设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1.地质勘探、钻井、井下作业、油气田地面工程等施工临时用地;
2.企业厂区以外的铁路专用线、公路及输油(气、水)管道用地;
3.油气长输管线用地。
二、在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外工矿区内的消防、防洪排涝、防风、防沙设施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享受上述税收优惠的用地,用于非税收优惠用途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
四、除上述靠前条、第二条列举免税的土地外,其他油气生产及办公、生活区用地,依照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地方人民***应按照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规定,确定工矿区范围。对在工矿区范围内的油气生产、办公、生活用地,其税额标准不得高于相邻的县城、建制镇的适用税额标准。
六、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应按照有关税收减免管理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免税土地情况。
七、本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原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所属单位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89]国税地字第088号)、《关于对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90]国税油发003号)同时废止。
对[89]国税地字第088号和[90]国税油发003号文件规定免税,但按本通知规定应当征税的土地,自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按应纳税额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17年1月1日起,全额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6月29日
其他文章
- 会计里面的借贷是什么意思
- 资产的变现方式有哪些?
- 个人所得税如何计提?
- 甲公司为一般增值纳税人
-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网络设置是怎么搞的
- 消费税和增值税的计算
- 服务业都有哪些行业
- 短信服务费是什么?
- 生活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扣除15%是什么政策?
- 老师你好 山东 工会经费怎么报税?按照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上报税系统申报缴纳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操作 流程 操作 的 。 最后提示没有代缴
- 计提职工福利费会计分录怎么算
- 财务人员应该具备哪些基本工作能力?应该遵守哪些基本职业操守?
- 代扣个税如何做会计分录账
- 申报实收资本印花税时,税源采集出现应税凭证数量应该怎么填写
- 2018年的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10%吗,5%是2019年开始的吗
- 生产性资金和非生产性资金在财务报表上看那些数据?,这几个数据有关联吗?
- 主营业务收入是什么类科目
-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中的“免税销售额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应该怎么填写
- 旅游业差额纳税的政策
- 每个行业的税负率标准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