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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1号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修改废止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条款的公告[部分废止]

网络转载 2024-11-04 01:55:17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修改废止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条款的公告[部分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1号 2018-06-15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9号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19年11月18日起,本公告最后一段中“原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和原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所属机构合并前,需要适用本公告所修改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按照原规定执行”表述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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