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百科知识

百科知识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试点物流企业名单(第八批)的公告[全文废止]

网络转载 2024-11-04 02:13:3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试点物流企业名单(第八批)的公告[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4号 2012-07-12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部分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23年6月16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208号)的有关规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税务总局确认,现将第八批试点物流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纳入试点范围物流企业的有关税收问题按国税发[2005]20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2年7月12日

上一篇:财税函[2019]72号 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764号建议的答复
下一篇:沪国税所[2009]31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条款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