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百科知识

百科知识

财会[2017]26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2017年“会计名家培养工程”入选人员名单的通知

网络转载 2024-11-04 02:26:05

财政部关于公布2017年“会计名家培养工程”入选人员名单的通知

财会[2017]26号 2017-11-8

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名家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财会〔2013〕14号)精神,2017年“会计名家培养工程”评选工作,经单位推荐、通讯评审、会议评审、人选公示,并报财政部会计名家培养工程领导小组批准,马永强等10位同志(名单附后)入选“会计名家培养工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所在单位为会计名家培养工程项目依托单位,请认真组织好会计名家的培养工作,支持和帮助本单位的培养对象根据“会计名家培养方案”,开展相关研究和学术活动,按时提交研究成果,并对核拨的资助经费进行管理和监督。

  二、财政部委托中国会计学会对会计名家培养对象的学术研究活动进行跟踪管理,并将组织专家对其研究成果和学术活动效果进行评审。对评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培养资格。

  三、请培养对象按申报的课题和科研项目开展学术活动,按时提交高质量的课题研究成果,出版专著、组建研究团队、开展理论与实务研究、参与国际交流合作,提升会计理论研究水平和国际影响力,并为我国会计政策制定和会计实务提供参考与指导。

  四、2017年“会计名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的资助期限为3年,资助经费由财政部核拨,经费使用按国家规定的相关财务制度执行。

  联系人:中国会计学会 田志心

  电话:010-68588667

  通讯地址:100045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4号6层

  电子邮箱:tianzhixin@mof.gov.cn

财政部

2017年11月8日

  税屋附件

  2017年“会计名家培养工程”入选人员名单

  (按姓氏笔划排序)

  马永强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导

  田高良 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导

  祁怀锦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导

  杨兴全 石河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导

  沈洪涛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导

  宋建波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导

  陈 红 云南财经大学教授博导

  胡奕明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导

  储一昀 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导

  雷光勇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博导

上一篇:沪财税[2020]8号 上海市关于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下一篇:大地税函[2010]7号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公务用车费用及通讯公务费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