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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股权转让是否缴纳增值税?

网络转载 2024-11-14 21:00:56

营改增后股权转让是否缴纳增值税,由于持股主体和转让股权(份额)对象的复杂性,小海(公众号taxreview)做了一个列表,把四类持股主体,四类股权主体,共16种情况一一列明,对于资管计划、信托计划、契约型基金等金融商品,情况比较复杂,表格中的观点主要根据实务总结,仅供参考,欢迎交流!

持股主体转让非上市企业股权(包括公司、合伙企业份额)转让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限售股转让资管计划、信托计划、契约型基金
个人*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
公司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按金融商品转让征收增值税按金融商品转让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时各地执行不一,一般都征)按金融商品转让征收增值税
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按金融商品转让征收增值税按金融商品转让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时各地执行不一,一般都征)按金融商品转让征收增值税
资管计划、信托计划、契约型基金等**无法作为持股主体实务中一般不征主板中暂无此持股主体,新三板中一般不征实务中一般不征

注:
*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自然人)
**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免征增值税。此处免税政策一般仅适用于公募基金。对于私募契约型基金、资管计划、信托等,暂无明确规定,由于是非法人实体,实务中一般不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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