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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

网络转载 2024-11-25 13:33:46

  最近,市审计局党组召开了由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认真组织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并结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际开展了讨论。

  学习会上,市审计局人事处处长徐秀珍结合自己的学习体会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行了解读,市审计局副局长范少军等8位同志分别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宋依佳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提出了要求。她强调,一要进一步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要研究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制度,切实把好选人用人靠前关;要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力度,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要坚持和完善干部考察预告制、任前公示制、处级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和任期制等制度,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二要建立健全干部监督机制。要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认真分析评议结果,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干部管理监督的措施;要研究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坚持和完善人事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沟通制度、提任干部事先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制度,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要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制度,如实记录选拔任用干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情况,为实施党政领导干部干部人员工作责任追究提供依据。三要畅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访渠道。要进一步完善局域网“局长信箱”、干部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等平台,认***动接受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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