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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08]15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2026-04-26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52号 2008-12-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统一政策,规范执行,现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房产原值如何确定的问题 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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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财税[2008]152号: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新规明确细节2026-04-2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进行了重新调整。对比新旧规定,新规中明确了更多细节。 按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有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008号)第十五条规定,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